为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现根据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和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财政厅〔2015〕451号,依据《建湖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对全县养殖渔船进行减船、转产退出管理等文件精神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经本人申请,现将以下符合条件的在册养殖渔船实际拆解对象资金发放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起至2021年12月11日止,共5天。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建湖县农业农村局 0515-86072028
建湖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