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汛期环境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汛期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预防各类污染事故发生,连日来,县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全县汛期环境安全。
该局加强监管,做好环境安全防范,对重点水污染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场及饮用水源等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和拉网式排查,一旦发现污染隐患,立即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强化后续督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督促落实,加强企业环境安全指导,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指导重点企业加强应急监测模拟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设备熟练使用能力。加强值守,确保应急处置及时,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预警机制和环境应急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相关人员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开机。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处理和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污染事故影响降至最低程度。申环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