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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2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
公务印刷定点采购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06 16:48:31 浏览次数: 字体:[ ]

建湖县财政局

文件

建湖县行政审批局

建财综〔2019〕115号

关于2019-2022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

公务印刷定点采购单位的通知

 

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驻湖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印刷品的采购管理,节减办公费用支出,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2019-2022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印刷定点采购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印刷项目

实行定点管理的印刷项目分为综合一类和综合二类,综合一类为普通票据、宣传手册、普通文件材料印刷、宣传栏等;综合二类为书刊、档案袋、信封、文件汇编等。

二、定点印刷单位

综合一类:建湖县博创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盐城智码文印广告有限公司、建湖县利达印刷有限公司、建湖县鑫杰印刷厂、建湖县信诚印刷有限公司、建湖县宏远印刷有限公司、建湖县金向阳彩印有限公司、建湖县水乡明珠广告有限公司、建湖县近湖镇城中欣达图文设计服务部、盐城飞天印业有限公司。

综合二类:建湖县博创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建湖县信诚印刷有限公司、建湖县利达印刷有限公司、建湖县金向阳彩印有限公司、盐城飞天印业有限公司。

三、定点印刷有效期

本次招标确定的定点印刷单位服务有效期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在此期间,定点印刷单位将按本通知公布的服务承诺,向县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驻湖有关单位提供相关印刷服务。

四、定点印刷采购程序

2万元以下印刷项目由采购单位填写《建湖县政府采购定点印刷采购单》(以下简称采购单)直接至定点印刷单位印刷;2万元以上(含2万元)至10万元以下印刷项目由采购单位填写采购单,由县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组织印刷单位二次报价确定承印单位;1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采购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招标。

1、填写印刷品定点采购单。各单位在进行印刷采购时,须在定点范围内自行选择印刷单位。双方应根据具体印刷业务,依照各定点印刷单位承诺的价格和服务,商定具体价格及相关条件,由采购单位填写采购单并签字确认。

2、定点印刷单位印刷。定点印刷单位根据采购单安排印刷,印刷品排版完毕后,将版样送采购单位校对并签字。定点印刷单位按月向县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报送《建湖县政府采购定点印刷信息统计表》。

3、资金结算。采购单位负责对印刷成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根据财政部门审批的《政府采购计划表》和定点印刷单位出具的“采购单”以及盖有“政府采购审核专用章”的“结算单”和发票,经县财政(教育、卫生等)审核支付中心审核后以转账方式结算。非定点印刷单位开具的发票,且无批准手续的,支付中心审核时不予支付资金。

4、到非定点印刷单位印刷。对定点印刷单位不能印刷的项目,各单位应当根据综合二类定点印刷单位出具的不能印刷的证明,提出到非定点单位印刷的申请,报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后,方可到非定点单位印刷。未经批准不得到非定点单位印刷。

五、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定点印刷。定点印刷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负责印刷,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定点资格。投标文件中未明确的项目可参照投标文件中确定的品牌、价格和服务承诺执行。对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有关工作建议,请及时向县财政局综合科或县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反映。

六、各镇(街道、区)公务印刷可参照执行。

联系电话:县财政局综合科0515-86233622;县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0515-80618020。

特此通知。

 

附件: 1.建湖县政府采购定点印刷采购单

           2.建湖县政府采购定点印刷结算单

           3.定点印刷单位基本情况和基本服务承诺

           4.建湖县政府采购定点印刷信息统计表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公务印刷文件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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