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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2022年建湖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协议供货采购供应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06 16:13:59 浏览次数: 字体:[ ]

建湖县财政局

文件

建湖县行政审批局


                                              建财综〔2019〕166号


关于公布2020-2022年建湖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协议供货采购供应商的通知

 

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驻湖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保证产品质量,节约财政资金支出,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办公设备、办公耗材及文具和空气调节设备及辅材协议供货供应商及品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供货范围

凡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办公设备(包括办公自动化设备、摄影摄像器材、计算机相关设备、专用设备、其他办公辅助类设备等)、办公耗材及文具(包括打印耗材、装订耗材、办公用纸、IT耗材、办公文具等)和空气调节设备及辅材等,单次采购预算金额在限额以下的,均属于协议供货范围。各部门、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确定的品牌及供应商处进行择优选购,不得采购协议供货以外的非中标机型。

二、协议供货有效期及采购价格

本次协议供货有效期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次协议供货商品价格原则上价格不超过市场上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和江苏政府采购网网上商城的价格。各部门、单位可随时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查阅了解每期协议供货商品的中标机型及价格调整等情况。在此期间,协议供应商将按相关承诺,向各采购人提供中标产品和服务。

三、协议供货采购程序

协议期内各预算年份单次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由采购人直接至协议供应商确定供货;10万元(含10万元)-30万元以下由建湖县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组织供应商二次报价确定供货;3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采购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入招标程序。

注:办公设备、办公耗材及文具和空气调节设备及辅材各类设备年协议供货限额均不超过30万。

1.申报政府采购计划表。各采购单位必须根据采购需求填写政府采购计划表,并向财政部门申报。

2.协议供应商选择。各采购单位根据政府采购计划表审批要求,选择2家及以上协议供应商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商城(京东、苏宁易购、办公伙伴、一线达通等,以网上商城为准)进行询价,在同等条件下,以最低报价为推荐供应商,然后填制《建湖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采购单》(以下简称采购单)。采购单一式三联,盖章后与网上商城截图一并送至县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核准价格。

3.协议供应商供货。协议供应商根据采购单安排供货,供货完毕后,送采购单位验货并填写《供应商履约情况反馈表》。协议供应商按月向县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报送《建湖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统计表》。

4.资金结算。采购单位负责对采购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根据财政审批的《政府采购计划表》和协议供应商出具盖有“政府采购审核专用章”的“采购单”或发票,经县财政(教育、卫生等)审核支付中心审核后以转账方式结算。未在协议供应商采购的采购单或发票,且无批准手续的,支付中心审核时不予支付资金。

四、履约验收

各采购单位为履约验收的主体责任人,要自行建立履约验收台账,充分利用协议供货制度规定的价格优惠和服务条件,监督供货商履行供货协议的各项应尽义务。

各采购单位应如实填写《建湖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情况反馈表》,及时将供应商的实际履约情况反馈给县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

五、违规处理

各采购单位在执行协议供货制度过程中,遇有协议供应商不能按合同及时提供产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行为,可向县财政局和县行政审批局反映(联系电话:县财政局:86233622;县行政审批局:80618020),县财政局和县行政审批局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事实依据进行处理。

县财政局和县行政审批局将做好供货项目采购效果跟踪评估及价格变动情况监控调查,并对协议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和考核。

六、各镇(街道、区)协议供货可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希遵照执行。

 

附件:1-1.办公设备协议供货项目表

          1-2.办公耗材及文具协议供货项目表

          1-3.空气调节设备及辅材协议供货项目表

          2.协议供货供应商地址及联系方式

          3.建湖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采购单

          4.建湖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情况反馈表

          5.建湖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统计表

 

2019年12月26日

 

2019年协议供货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