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6 08:33:42
浏览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
近期,经中心财务人员核查,目前我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上有部分应退还的保证金,投标人没有前来办理退还手续,有的甚至滞留多年。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投标保证金滞留,请各有关单位尽快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中标单位还需带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等相关资料来我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对发生保证金收据遗失、公司名称变更等情况的投标人,请到我中心交易大厅财务窗口先核对往来账目,再按有关规定办理退还手续。
特此通知。
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