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社会事业(治理)局;财政审计和资产管理局、财经局:
根据江苏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苏民规〔2020〕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城乡低保资金拨付给你们(具体金额见附表);县财政负担部分将通过预算指标下达,镇财政负担部分作为县财政对你镇(区)的拨款,记与“上级往来”。低保资金全部通过财政“一折通”平台打卡发放。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附:2022年度城乡低保资金分配表
建湖县民政局 建湖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15日
索引号 | 11320925014387605J/2022-00840 | 组配分类 |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
发布机构 | 建湖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12-21 |
文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减灾 | |
体裁分类 | 通知,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性 | 有效 |
关于拨付2022年度城乡低保资金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社会事业(治理)局;财政审计和资产管理局、财经局:
根据江苏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苏民规〔2020〕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城乡低保资金拨付给你们(具体金额见附表);县财政负担部分将通过预算指标下达,镇财政负担部分作为县财政对你镇(区)的拨款,记与“上级往来”。低保资金全部通过财政“一折通”平台打卡发放。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附:2022年度城乡低保资金分配表
建湖县民政局 建湖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