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建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以下9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编号 | 地块名称、位置 | 出让 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2022-G11 | 朱尤沟北侧、长兴路东侧地块 | 58.6亩(39050㎡) | 商住 用地 | 1.0<R≤1.8 | ≥35 | ≤25 | 20500 | 每次增价100万元或其整倍数 | 6150 | |
2022-G12 | 朱尤沟北侧、湖垛路西侧地块 | 39.8亩(26558㎡) | 商住 用地 | 1.0<R≤1.8 | ≥35 | ≤25 | 13950 | 每次增价100万元或其整倍数 | 4190 | |
2022-G13 | 金海路南侧、星阳路东侧地块 | 33.5亩(22316㎡) | 商住 用地 | 1.0<R≤1.8 | ≥35 | ≤25 | 11720 | 每次增价100万元或其整倍数 | 3520 | |
2022-G14 | 听湖路南侧、星阳路东侧地块 | 15.6亩(10399㎡) | 商服 用地 | 1.0<R≤3.0 | / | ≤50 | 3750 | 每次增价50万元或其整倍数 | 1130 | |
2022-G15 | 听湖路南侧、湖垛路西侧地块 | 56.8亩(37860㎡) | 商服 用地 | 1.0<R≤2.5 | / | ≤60 | 12500 | 每次增价100万元或其整倍数 | 3750 | |
2022-G16 | 金海路南侧、星阳路西侧地块 | 28亩 (18695㎡) | 商住 用地 | 1.0<R≤1.8 | ≥35 | ≤25 | 9820 | 每次增价50万元或其整倍数 | 2950 | |
2022-G17 | 金海路南侧、长兴路东侧地块 | 22.6亩(15071㎡) | 商住 用地 | 1.0<R≤1.8 | ≥35 | ≤25 | 7920 | 每次增价50万元或其整倍数 | 2380 | |
2022-G18 | 听湖路北侧、长兴路东侧地块 | 10.2亩(6828㎡) | 商服 用地 | 1.0<R≤2.2 | / | ≤50 | 2360 | 每次增价50万元或其整倍数 | 710 | |
2022-G19 | 金菊路南侧、长兴路东侧地块 | 17.1亩(11425㎡) | 商住 用地 | 1.0<R≤1.8 | ≥35 | ≤25 | 6000 | 每次增价50万元或其整倍数 | 1800 |
注:1、竞买保证金数额按起始价的30%左右折算
2、商业服务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40年,居住用地土地出让年限70年。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禁止参加的,以及列入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等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以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
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竞得宗地后的竞得人,如是建湖县境外的,必须在建湖县境内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方可进行开发建设。
三、挂牌期限及交易时间、地点
公告期限: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2月10日;
报名期限:2022年12月11日—2022年12月20日16:00;
挂牌期限:2022年12月11日—2022年12月21日9:00;
竞买保证金交纳期限:2022年12月11日—2022年12月20日16:00。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盐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yc.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2年12月11日—2022年12月20日16:00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报价资格。
四、办理CA证书
办理CA证书是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竞买申请人应当携带相关的有效证件到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12号窗口(盐城市府西路1号)江苏CA认证机构代办点办理,联系人:刘艳; 联系电话:17895275150。网上办理的,可加QQ号561675456,提供相应材料及经办人电话、邮寄信息。
五、提供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方式
上述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和交易的具体要求,详见建湖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敬请有意竞买者通过盐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yc.com)自行下载挂牌出让文件,或到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湖县冠华路国土大厦6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
在网上交易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湖县冠华路国土大厦6楼土地储备中心)。
六、交地条件、时间及其他 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1.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的相关信息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2.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净地出让,其余维持现状。出让范围内地下需迁移的管、线、涵及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负责迁移,并自行承担费用,周围公共基础配套设施(水、电、路)均以现状为准;
3.上述地块由竞买人自行下载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电子稿并勘察现场,出让方不统一组织勘察;
4.在交清全部出让金及相关规费后2个月内交地;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所接受到的有效报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定竞得人。
七、稳控方案
1、为落实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最新的调控政策精神,本批次地块都设定最高限价和最高竞价轮次,该公告所有地块溢价率限定为50%。
2、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则最终成交价以最高限价确定为成交价,超出最高限价部分作为政府保障房建设资金,不计入土地出让金,不计入开发成本,不计入可销售商品房备案核定价格的核算成本。政府保障房建设资金轮次不计入最高竞价轮次。
3、超过最高限价的,竞买人仍有报价意愿的,可继续报价,加价幅度不变。交易不设中止环节,请竞买人自行判断。
4、未超过最高限价的,由竞得人按实际成交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最高限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本稳控方案仅针对规划用途为住宅项目用地。
八、交款方式
1、自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交纳成交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2个月内交清土地出让金。
2、出让人同意受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时,无需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15)86155638
联 系 人:张先生、李先生
开户单位:建湖县财政局
开 户 行: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 号: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账号
十、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