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5014387605J/2021-05553 组配分类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1-08-18
文号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减灾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我县部分社会救助再次提标

近日,经县政府同意,县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全县部分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对全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五大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标准和尊老金标准进行调整。这次部分社会救助再次提标,将惠及城乡困难群众2.025万人,惠及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2.94万人。

《通知》明确,这次社会救助和尊老金执行的新标准为:城乡低保从每人每月670元提高到730元,最低补差标准从不低于380元提高到不低于450元;城市特困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600元不变,农村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1250元、1000元统一提高到1300元,同时新增全护理费每人每月240元,半护理费每人每月120元;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从每人每月1900元提高到2000元;困境儿童中,散居孤儿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2000元提高到2300元,监护人监护缺失的儿童、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600元、1200元、1000元分别提高到1900元、1500元和130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根据低保标准相应比例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行城乡一体化,统一调高到每人每月130元;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享受尊老金由原来80-89周岁每月50元、90-99周岁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月300元分别调高到100元、200元和600元。经测算,这次提标以后,县财政发放的救助资金和尊老金一年将增加5200万元左右,提标比例高于以往任何一年。

为保证提标后的部分社会救助资金和尊老金及时、精准发放到城乡困难群众和高龄老人手中,县民政局依据新出台的城乡低保规程和高龄补贴发放政策,充分运用民政系统大数据平台进行信息比对,严格按照提标条件,精准测算到人,确保应调尽调、应提尽提,确保一项不错、一人不漏。目前,比对、测算工作已经完成,从7月份起城乡困难群众和高龄老人将拿到提标后的相关补贴。

县民政局负责人表示,这次部分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是县委县政府学史力行、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全面小康建设的一项惠民实事。民政部门将切实担起服务民生主责,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新标准发放程序,坚决做到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确保把实事做实、好事做好。蔡大兰 杨守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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