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江苏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19〕27号)、《关于印发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农牧〔2020〕21号)和《关于江苏省2021年度第二批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审核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21〕26号)等文件,财政部江苏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对我县盐城丰盛牧业有限公司等8个规模猪场申请贷款贴息进行复审和复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8月10日至8月16日,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韩俊,联系电话: 86212537。
建湖县农业农村局 建湖县财政局
2021年8月10日
1、2019年度(4.29万元)
盐城丰盛牧业有限公司贷款贴息金额2.69万元
盐城鑫猪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贷款贴息金额1.6万元
2、2020年度(9.686万元)
盐城丰盛牧业有限公司贷款贴息金额1.5万元
盐城鑫猪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贷款贴息金额3.113万元
建湖县庆丰镇启华养猪场贷款贴息金额1.385万元
近湖朱学文猪场贷款贴息金额0.6万元
近湖沈辉猪场贷款贴息金额0.6万元
冈西朱学健猪场贷款贴息金额0.668万元
冈西孙成井猪场贷款贴息金额0.82万元
建湖星茂养殖合作社贷款贴息金额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