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自然告字[2020]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建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以下2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编号 | 地块名称、位置 | 出让 面积 (㎡) | 用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
2020-G19 | 人民路东侧、正义路南侧地块二 | 38293 | 教育用地 | 0.6 <R≤1.2 | ≥35 | ≤30 | 8360 | 2510 | 每次增价10万元或其整倍数 |
2020-G20 | 固业公司北侧地块二 | 41686 | 商业 | 1.0 <R≤2.0 | / | ≤50 | 8010 | 2400 | 每次增价10万元或其整倍数 |
注:竟买保证金数额按起始价的30%左右折算。
二、土地挂牌出让对象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以及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禁止参加的,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和个人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竞得人如是建湖县境外的,必须在建湖县境内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方可进行开发建设。
对在近两年内,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在我县境内有贿赂或恶意串标等违反廉政准入规定行为的和在我县有无故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竞买人,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三、挂牌期限及交易时间、地点
公告期限:2020年12月22日—2021年1月10日;
报名期限: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20日16:00;
挂牌期限: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1月21日9:00;
竞买保证金交纳期限: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20日16:00。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盐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www.landyc.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20日16:00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报价资格。
四、办理CA证书
请有意竞买者请在报名期限内到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12号窗口办理CA证书(盐城市府西路1号);网上办理的,可加QQ561675456,提供相应材料及经办人电话、邮寄信息(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寄出),咨询联系人:刘艳; 联系电话:17895275150。
五、提供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方式
上述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和交易的具体要求,详见建湖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敬请有意竞买者通过盐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www.landyc.com)自行下载挂牌出让文件,或到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湖县冠华路国土大厦6楼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获取。
在网上交易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湖县冠华路国土大厦6楼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联系人:张先生、李先生,电话:0515—86155638。
六、供地条件、时间及其他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1.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出
让文件的相关信息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2.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净地出让,其余维持现状。周围公共基础配套设施(水、电、路)均以现状为准。
3.上述地块由竞买人自行下载《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电子稿并勘察现场,出让方不统一组织勘察。
4.在交清全部出让金及相关规费后3个月内交地。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所接受到的有效报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定竞得人。
七、交款方式
自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交纳成交价款50%,2个月内交清全部出让金。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15)86155638
联系人:张先生、李先生
开户单位:建湖县财政局
开户行: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 号: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账号
九、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