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自然资告(工)[2020]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建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以下6宗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情况及相关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地块 面积(M2) | 产业准入 条件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投资 强度(≥万元/公顷) | 起始价(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 | GY2005-01 | 开发区北京路北侧、经三路西侧 | 66753 | 电子设备制造业 | 工业用地 | 50年 | ≥1.3 | ≥40% | ≤13% | ≥380 | 205 | 270 |
2 | GY2005-02 | 高新区双湖路南侧、经五路东侧 | 25820 | 高标准厂房项目 | 工业用地 | 50年 | ≥1.0 | ≥50% | ≤13% | ≥280 | 205 | 100 |
3 | GY2005-03 | 县民营园5号路东侧、诚通公司南侧 | 8048 | 设备制造业 | 工业用地 | 50年 | >1.0 | ≥40% | ≤13% | ≥280 | 205 | 30 |
4 | GY2005-04 | 县民营园朱墩路南侧、6号路西侧 | 5451 | 设备制造业 | 工业用地 | 50年 | >1.0 | ≥40% | ≤13% | ≥300 | 205 | 20 |
5 | GY2005-05 | 县民营园4号路西侧、西葛路北侧 | 2690 | 设备制造业 | 工业用地 | 50年 | >1.0 | ≥40% | ≤13% | ≥280 | 205 | 10 |
6 | GY2005-06 | 县民营园朱墩路北侧、玉史河东侧 | 1102 | 设备制造业 | 工业用地 | 50年 | >1.0 | ≥40% | ≤13% | ≥280 | 205 | 5 |
备注:1、上述交易起始价不包括契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政府其他部门、单位收取的规费(税);
2、上述地块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3、上述地块环境保护要求:新上项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依法办理项目环境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
4、上述所有地块竞价规则为10元/平方米或其整数倍;
5、上述地块开工时间:自交地之日起2个月内;
6、上述地块竣工时间:自交地之日起2年内;
7、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按照《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18年版)有关规定实施项目建设。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竞买。
三、挂牌期限及交易时间
公告期限: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2月6日
报名期限: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2月15日 16:00
交易期限:2020年12月7日9:00—2020年12月17日 16:00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盐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yc.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7日—2020年12月15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16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注:竞买者请在报名期限内到盐城市府西路1号办理CA证书(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13号窗口),联系人:刘艳; 联系电话:17895275150。网上办理的,可加QQ群561675456,提供相应材料及经办人电话、邮寄信息(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寄出),咨询联系人:刘艳; 联系电话:17895275150。
四、提供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方式
上述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和交易的具体要求,详见建湖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敬请有意竞买者到建湖县行政审批局二楼(建湖县广电大厦裙楼2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在网上交易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建湖县行政政务中心二楼(建湖县广电大厦裙楼2楼),联系人:唐先生,电话:0515—86155682。有关情况也可访问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或江苏土地市场网www.landjs.com。
五、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1、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方不统一组织。
2、挂牌交易时间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价的,转入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3、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竞得人与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本次挂牌详细事宜见挂牌文件并以该文件为准,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三天在公告媒体上发布变更说明。
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16日